廣西再擔保公司對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內成員開展的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由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廣西再擔保有限公司、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及融資擔保業務發生地設區的市或縣級財政按照4∶3∶2∶1的比例分擔代償責任,即由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承擔40%,廣西再擔保有限公司分擔30%,銀行業金融機構承擔20%,融資擔保業務發生設區的市或縣級財政分擔10%。
2018年12月4日與國家融資擔?;鹩邢挢熑喂荆ê喎Q“國擔基金”)簽署合作協議,正式加入國擔基金體系,取得授信50億元。并于2019年9月,國擔基金重新核定增加對我公司合作授信50億元,使其對我公司總體授信達到100億元?!?/span>國擔基金分保的項目,風險分擔模式由“4321”變更為“4222”。即原擔保機構承擔40%風險責任,銀行業金融機構承擔20%風險責任,再擔保公司承擔20%風險責任,國擔基金承擔20%風險責任。4222”風險分擔機制作用的能力得到進一步增強,為廣西三農、小微企業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的效果將進一步顯現。